无障碍阅读

关于实施“工学结合”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98181 发文字号:
发布机构: 厅科教处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实施“工学结合”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3-06-01
 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运输局,厅直各企业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“十八大”精神,进一步加强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,充分发挥企业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导作用,丰富教育培训形式,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省厅决定面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企业,开展实施“工学结合”、上门送教育送技术活动,全面增强行业职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养,使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我省交通运输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撑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业设置及教学内容

(一)公路与桥梁:培养公路施工和养护管理岗位的中、高级技能人才,内容包括公路工程、道路材料、工程测量、路基路面和桥涵施工与养护等。

(二)汽车驾驶与维修:培养汽车驾驶维修及相关岗位的中、高级技能人才,内容包括汽车构造、故障诊断、维修、驾驶和相关法律法规等。

(三)高速公路运营与管理: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人员,内容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概论、公共关系与服务礼仪等。

(四)物流及汽车站务管理:培养从事汽车客运站站务工作的中级技能型人才,内容包括客运站务管理、客运服务礼仪、旅客心理分析等。

二、教学模式

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和学员岗位需要,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拟定“工学结合”、“订单培养”的教学计划,采取老师上门授课、网络授课、学院来校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,为学员提供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模块化教育。

三、该项工作由厅属陕西交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实施,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与该院联系相关事宜。

联系人:封胜利,电话:029-36381250;13572763363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13年5月29

分享到:
Copyright ©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: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:6100000013

地址: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:710075

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

值班室电话:029-88869099 传真:029-88869011

关闭